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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争_在线道教词典查询


    道教认为天地万物以及人的处世都要按道行事,无论是天道和人道都是柔弱谦下,

彼此相容而不害的,因此,学道者应该返本还元,避而不争。

    《道德经》述及“不争”思想的地方很多。最后一章的最后一句曾经高度概括称

“天之道,利而不害;人之道,为而不争。”“不争”思想,是与“道”的“柔弱”的

特性相联系的。由于道是“柔弱”的,因而“道”也是谦下而不争的。当然,“道”的

不争,并非是一种消极逃避,百事退让。因为,《道德经》还称“以其不争,故天下莫

能与之争”(六十六章);“天之道,不争而善胜,不言而善应,不召而自来,繟然而

善谋”(七十三章)。由此可见,《道德经》中所说的“不争”,是一种“善胜”的

“争”,是“天下莫能与之争”的符合天道之“争”。另外,《道德经》还说到老子的

“三宝”,即“一曰慈,二曰俭,三曰不敢为天下先”(六十七章)。这里的三宝,是

针对社会存在的“仇恨”、“奢侈”和“争名夺利”的现象而提出的个人道德规范,在

治国之策上,他则要求“不尚贤,使民不争”(三章),意思是不尊崇贤才高能,就可

以让民众不争夺功名。西汉时的《淮南子·兵略训》称“人有衣食之情,而物弗能足也,

故群居杂处,分不均,求不淡,则争。争,则强胁弱而勇侵怯”。《诠言训》还指出

“善有章则士争名,利有本则民争功”。意思是世人相争是具有深刻的社会原因的,或

因物质财富不足,或因分配不平等,等等。不过在《原道训》中仍然认为“达于道者,

不以人易天”,就是说得道的人可以应付外界事物的变化,而内心之中却不能失去按道

行事的本性。又称“以其无争于万物也,故莫敢与之争”,则“天下归之,好邪畏之”。

①《通玄真经》(即《文子》) 认为“好事者,未尝不中;争利者,未尝不穷。善游者

溺,善骑者堕,各以所好,反自为祸”,认为过分的追求和争夺,将适值其反,而遭到

灾祸。“得在时,不在争;治在道,不在圣。

    土处下不争高,故安而不危;水流下不争疾,故去而不迟。是以圣人无执故无失,

无为故无败”。②就是说地处于低下的位置不争高势,所以平安而无危险。水从高处向

下流,不争速度,然而流而不慢。人要有所得,主要是因为有得的时机,而不在人的争

利的愿望。治理国家依靠的是道,而不在于是否是圣人。

    五斗米道在《老子想尔注》中,继承道家的“不争”思想,称“水善能柔弱,象道。

去高就下,避实归虚,常润利万物,终不争,故欲令人法则之也”。人如果仿效水的不

争,“终不遇大害”。它认为“人”有二类,一类是圣人,一类是俗人,圣人要处柔弱,

“不与俗人争,有争,避之高逝,俗人如何能与之共争乎”?这里的“圣人”与儒家的

“圣人”不同,乃指学道之人。《老子想尔注》称:“求长生者,不劳精思求财以养身,

不以无功劫君取禄以荣身,不食五味以恣,衣弊履穿,不与俗争,即为后其身也。”③

《清静经》有“上士无争,下士好争”之语。杜光庭在为该经作注时认为“争”是为了

求得清静。而上士和下士的“争”又是不同的,其区别在于是否“执见”。上士“不执

有见”所以“不著于耳目鼻口身意之病,亦不著于咸苦辛甜之味,亦不著于宫商角徵羽

之音”,如果“执见”,就是追求“耳目鼻口身意”的享受,就成为“下士好争之理”。

人只要能够“不执”而“无争”,就是“清静”。④杜光庭另在《道德真经广圣义》中

注解“三宝”时称:

    “慈以法天,泽无不被也;俭以法地,大信不欺也;让以法人,恭谦不争也。此三

者,理国之本,立身之基,宝而贵之,故曰三宝”,意思是慈、俭是天道的特性,而不

争是人道的特性,三者都是“道之用”也。⑤金代的侯善渊认为“上士”知道天命,

“处于无侣太空,天真妙道,寂然不动,无所争讼”,因此,“静室居闲坐,清空任便

行”。而“下士好争强”,“动生人我,竞起是非,发于争讼矣”。如果下士能“闭目

凝神室,开睛混太阳。自然知古道,心地得清凉”。⑥元代全真道士李道纯在《清静经》

的注解中有明显的三教融一思想,认为“遵儒书不争之言,行释经无争之行,此一法出

于无法,洞观冥契,是名上士也。下士则不然。”下士好胜,自满自见,做了一点好事,

就“矜伐”而“致争”。李道纯认为上士和下士的最大区别在于各有“照心”和“妄心”,

要“常灭妄心,不灭照心”。所谓“妄心”就是“一切不止之心”;“照心”即“一切

不动之心”。认为“妄想一萌,邪正分;枢机一发,荣辱判,可不勉哉。妄心不止,生

种种差别因缘。至于涉秽途,触祸机,落阴趣,未有不始于妄心也”;而“妄念始萌,

不自知觉,神为心役,心为物牵,纵三尸之炽盛,为六欲之扰攘,岂得不著物耶。著物

之故,贪求心生。既生贪求,即是烦恼”,“所以妄想之心,轮回之根本也。众生所以

不得真道者,为妄想心不灭,所以然也”。⑦唐代道士王玄览在《玄珠录》中称“上善

若水,水性谦柔,不与物争”,仍然承袭《道德经》的思想,同时,又对如何实现“不

争”,提出了“行者之用,处物无违,于中万施,详之以遇”的要求,即接触事物要审

慎,不可逾限。他认为:

    “智莫过实,行莫过力,则能互相优养,各得其全。若过则费而且伤,大者伤命,

小者成灾。”结果“违天背道,法所不容”。因此“不争”就是要“适足”,这才是

“用天之德”。⑧金元全真道的一些高道都将“不争”作为全性保真的重要的行为规范。

王重阳的弟子刘处玄在他的《仙乐集》的《五言绝句颂》中,反复颂赞“不争”,称

“善觉不争空,忘尘见道功”,“大悟不争空,至明万事容”,“得道不争空,混尘众

垢容”,“坚志不争空,真明万慧通”,“世外不争空,身青如万松”,“无争道性强,

保命浊情忘。永免轮回苦,真归蓬岛乡”等等。刘处玄还认为:“上士无争,应物常平。

不贪外宝,道合真灵。理明正教,敬信来听。方圆随顺,救死哀生。有心忘世,无意生

荣。六铢无赐,换却伪形。完全功行,胜殢声名。了真归去,朝现三清。”他对于“不

争”的要求就是“应物常平”,同王玄览的“于中万施”一脉相承,但是刘处玄从全真

道的“绝欲”出发,进一步提出“有心忘世,无意生荣”,只求“了真归去,朝现三清”。

⑨元以后的全真道士都以不争名利同超脱生死相联系,洞明子《西云集》中有《示众》

诗,其中二首意在警戒世人“不争”名利。一曰:“日夜经营名利事,朝昏整顿幻躯身。

直饶紫绶金华贵,争及无名闲道人。”一曰:“生死途中人度岁,轮回路上客流年。可

怜错把身心用,不学长生久视仙。”认为把身心耗费在“名利”和“幻躯”上,就脱离

不了生死轮回的苦难。只有做个“无名闲道人”,才能“长生久视”,羽化登仙。CD道

士姬志真的《警世》诗说得更为透彻明白,诗道:“春去秋来不暂停,两轮催促太无情。

蜗牛角上争名利,石火星中寄死生。阎老判句难抵当,酆都决去没期程。有条坦坦分明

道,争奈迷人不肯行。”CE争名争利的人都是走向地狱的“迷人”。只有抛弃名利才能

走上长生的“坦坦分明道”。

    “不争”在道教规戒中也成为道士的一项行为规范。《老君二十七戒》,分道戒为

上中下三行,要求行无为,行柔弱,行守雌勿先动,行知足等。每行各有九戒,明确规

定:“戒勿与人争,曲直得失,避之”。并且称“九行”(二十七戒)备者神仙,六行

(十八戒)备者寿,三行(九戒)备者增年”。CF    
  注:

    ①②④⑤⑥⑦CF 《道藏要籍选刊》第5册118、113、4页,458页,第3册16页,第

2册235页,第3册36页,40页,第1册271页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9年

    ③ 《老子想尔注校证》第10、11、30、10页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91年

    ⑧ 《玄珠录校释》第137页,巴蜀书社,1989年

    ⑨CDCE 《道藏》第25册448~454、438页,535页,380页,文物出版社、上海书店、

天津古籍出版社联合出版,1988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