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在线查询网 > 在线道教词典查询 > 道士称谓

道士称谓_在线道教词典查询


    道士之名源于战国、秦汉时的方士,即有方术之士。道教创立之后,道士则专指从

道修行者。《老子想尔注》云:

    “是以帝王常当行道,然后乃及吏民,非独道士可行,王者弃捐也。”①葛洪《抱

朴子内篇》所谓“道士”亦具此义;偶尔使用术士一词,则带贬义,以别于道士。但是

道士一词的含义仍很宽泛,例如约作于魏晋间的《老君中经》以道士为炼水银以作神丹,

期得长生之人。葛洪《神仙传》更谓:“自伏羲至三代,显名道士,世世有之,其老子

者,盖得道尤精者也。”②自东晋末南北朝以后,道士一词的意义便逐渐固定,杂见于

这一时代新造的众经之中。如舍凡出家、居住道馆、诵经持戒、修斋行道,这些含义是

方士一词所没有的。《太上太真科经》《洞真太上太霄琅书》并谓以道为事,则称道士。

《太上洞玄灵宝出家因缘经》谓出家有三种义:一出家,二入道,三舍凡,“总此三者,

名为道士。所以名为道士者,谓行住坐卧,举心运意,唯道为务;持斋礼拜,奉诫诵经,

烧香散花,然灯忏悔,布施愿念,讲说大乘,教导众生,发大道心,造诸功德,普为一

切,后己先人,不杂尘劳,唯行道业”③。《太霄琅书》按奉道之迹精粗不同,把道士

分为在世、出世、在家、出家、游涉、幽居六种。《出家因缘经》分道士为七阶:“一

者天真,谓体合自然,内外淳净;二者神仙,谓变化不测,超离凡界;三者幽逸,谓含

光藏辉,不拘世累;四者山居,谓幽潜默遁,仁者自安;五者出家,谓舍诸有爱,脱落

嚣尘;六者在家,谓和光同尘,抱道怀德;七者祭酒,谓屈己下凡,救度危苦。”④稍

后,《三洞奉道科诫》亦按此划分,唯无“幽逸”;并云道士“乃方外之士也”,“今

之道士即出家道士也”⑤唐道士朱法满按道士出家年龄分为五阶:“从七岁至十一名蒲

车道士,十二至十四名清信道士,十五至十九名施惠道士,二十至六十名弘护道士,七

十至九十名住持道士。”⑥另一种流行于隋唐(实发端于南朝梁代)的划分法,则按所

受经箓法服之高低分为正一、高玄、洞神、升玄、洞玄、洞真、大洞、三洞、居山、洞

渊、北帝太玄等类道士,其中三洞道士因经初盟、中盟和大盟,遍受三洞经箓而居于最

高地位。传洞渊、北帝太玄二法者较少,故另外列类。居山道士则不一定传受法箓,亦

另列一类。这种分法见于《三洞奉道科戒》和唐道士张万福所撰《传授三洞经戒法箓略

说》等书中,而为宋初道士孙夷中集《三洞修道仪》所承袭。

    隋唐道士,习惯上男称道士、黄冠、男官,女称女道士、女冠、女官、女真。稍晚,

女道士则称道姑。更为晚近,则分别称男、女道士为乾道和坤道。

    南北朝时代道士已多出家,但直到北宋,道士蓄妻室者仍多。宋人王木永说:“黄

冠之教,始于汉张陵,故皆有妻孥,虽居宫观,而嫁娶生子,与俗人不异。奉其教而诵

经,则曰道士。”⑦宋皇朝曾严令禁止。至金元全真道兴起后,规定道士须出家住宫观。

“火居道士”乃指在家的正一道道士,以别于出家的全真道道士。

    道士只是一般的通称。在历史上,或因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,或因道教认为道士

修行程度和教理造诣各有深浅和高低,或因担任教职的不同,道士便有各种不同的称谓。

择要简述如下:

    道人 最初与方士同义。《汉书·京房传》和《五行志》记西汉京房易法云:“道

人始去,寒,涌水为灾。”“道人始去兹谓伤。”诸家注皆云“道人”即“有道术之人”

⑧《三国志·魏书·董二袁刘传》注引《献帝起居法》亦记有道人及女巫歌讴击鼓下神

事。王充《论衡·道虚》云:“夫文挚,道人也,入水不濡,入火不爇。”⑨此处道人

即谓有仙道者。道教创立之后,道人一词曾专门指道士,见于东汉至西晋间道书。例如

《太平经》和《老子想尔注》多处提到道人,即具此义。《妙真经》云:“道人图生,

盖不谋名。”AB《老君家令经》云:“道人百行当备,千善当著。”AC亦均指道士。南

北朝时代,乃以道人专指沙门,而区别于道士。唐以后,又以道人泛指道术之人,或指

道士。宋元以降,常以“某某道人”为道士道号,如“林间羽客樗栎道人”等等。文人

亦多取以为号,但以道人指道士更为常见。

    黄冠 黄冠一词始见于《礼记·郊特牲》指祭时所戴之冠。早期道教徒尚黄。《后

汉书·滕抚传》载,汉顺帝末年,马勉反,“皮冠黄衣,带玉印,称黄帝”。AD《后汉

书·皇甫嵩传》谓张角黄巾军“皆著黄巾为标帜,时人谓之黄巾”AE。北朝佛教徒也说,

张角、张鲁等始服黄衣。《南史·沈庆之传》谓:“僧昭别号法昭,少事天师道士,常

以甲子及甲午日夜著黄巾衣褐,醮于私室。”AF故世人根据道士衣冠颜色,称道士为黄

冠。

    羽客 也作“羽士”、“羽人”。语出《楚辞·远游》:“仍羽人于丹丘兮,留不

死之故乡。”AG本义为仙人,以鸟羽比喻仙人可飞升上天,引申为神仙方士,进而专指

道士。《史记·封禅书》记载方士栾大穿着羽衣,即象征能升仙。后世道士多取以自号。

    居士 此称盛于南北朝。《老君存思图》云:“出俗居道,居道化俗,涅而不缁,

故号居士。一曰道士,士即事也,习事超伦,谓之大觉。”AH但后世多不用此名,一般

用以指称在家奉道的信众,如同佛教所称。或谓“道民”。

    先生 是道士的尊称或谥号、赐号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破虏讨逆传》注引《江表

传》称,时有道士琅邪于吉往来于吴会,人多师事之,孙策母尊其为“于先生”。AI

《三国志·魏书·王卫二刘傅传》注引《魏氏春秋》及《晋阳秋》皆称嵇康尊道士孙登

为“先生”。AJ《真诰·真胄世谱》称东晋道士许迈“即先生也”,后世道书即共尊其

为“许先生”。

    自东晋以后,道士也可自称先生(但须盟誓于神或经众道士认可),并依其本命干

支所属五岳方位而称“某岳先生”,或以其志向、道行而称“某某先生”。《太极真人

敷灵宝斋戒威仪诸经要诀》(以下简称《敷斋威仪经》)规定:“学士若能弃世累,有

远游山水之志,宗极法轮,称先生,常坐高座读经,教化愚贤,开度一切学人也。假令

本命寅卯属东方二辰,称东岳先生。四方效此辰,(如)戌丑未生,称中岳先生。若复

清真至德,能通玄妙义者,随行弟子同学为称某先生。某人钩深致远,才学玄洞,志在

大乘,当称玄称先生,或游玄先生、远游先生,或宣道先生、畅玄先生。略言其比,不

可逆载。须世有其人,学者称焉。大都法如是耳。言名上清,清斋七日。先生位重,不

可妄称,鬼神不承事,以天考考人。先生者,道士也。”AK这在道教中成为定例。南朝

宋以后,称某道士某某先生,多系朝廷赐予高道的谥号,如“简寂先生”(陆修静)、

“贞白先生”(陶弘景)、“升真先生”(王远知,原谥“升玄先生”)、“体玄先生”

(潘师正)、“贞一先生”(司马承祯);也有生前赐号,如“玄静先生”(李含光)。

宋代赐“先生”号,是表示一种殊荣,其名位高于大师。但道教内部一般仍以先生尊称

道士,例如称褚伯玉为“褚先生”,陶弘景为“陶先生”,黄知微为“养正先生”,李

志方为“李先生”等。

    真人 是一种尊称或修行名位。真人一词见于《庄子·大宗师》,指不惧水火、不

知悦生、不知恶死、异于常人者。

    《史记》载方士所谓真人“陵云气,与天地久长”LB,即仙人的别称。道教亦用此

义,但用以指道行甚高的道士。如东晋南北朝道士已称张陵为“正一真人”,许谧为

“上清真人”。《敷斋威仪经》谓道士称先生后,“于此学仙道成,曰真人。体道大法,

谓之真人矣”LC。唐代道士也有称真人的,如称王远知为“王法主真人”,孙思邈为

“孙真人”,叶法善为“叶真人”。北宋神宗时曾定神仙封号,先“真人”,后“真君”。

元代则用以封道教首领和高道。“真君”品级高于“真人”一等,但通常不用于尊称在

世的道士。

    天师 是个别道士的尊称。狭义专指张陵或其嗣号之后裔。但后世也有个别道士称

“天师”,如北魏寇谦之、隋焦子顺、唐胡惠超、叶法善、薛季昌、刘处静等等。

    前期正一道又有“师君”一号,意谓首领,称张鲁、寇谦之(分别见《三国志·张

鲁传》和《中岳嵩高灵庙之碑》)。

    另有“鬼卒”、“祭酒”、“治头大祭酒”诸号。祭酒本为古代宴飧时的主持人,

三张借以为教职。

    大师 道士尊称和名位。唐宋间封建王朝为了加强对道士的控制,增强道士的荣誉

感,赐予道士紫衣、师号,称“某某大师”。如聂师道号“逍遥大师”,王栖霞号“玄

博大师”,刘从善号“全素大师”,贾善翔号“崇德悟真大师”。一些被认为道品高尚、

为朝廷所尊礼的个别道士,如王远知、申仙翁、朱自英、邱处机等,则赐号“国师”。

    法师 精通经戒、主持斋仪、度人入道、堪为众范的道士。始见于东晋末南朝宋初。

《太上洞玄灵宝真一劝戒法轮妙经》借太上玄一真人告葛玄说,往昔受此经,“今复被

师命,为子作三度法师”。又云:“太上命太极真人徐来勒保汝为三洞大法师。”LD陆

修静《洞玄灵宝斋说光烛戒罚灯祝愿仪》“法师”条称:“经云:当举高德,玄解经义。

斯人也,道德内充,威仪外备,俯仰动止,莫非法式。三界所范,鬼神所瞻,关启祝愿,

通真召灵,释疑解滞,导达群贤。”LE《太清五十八愿文》亦云:“能养生教化,为人

轨范,是法师也。”LF这一时期已称张陵为“正一真人三天法师”。后又按所受经箓整

备为各种法师,如正一法师高玄法师、洞神法师、洞玄法师、洞真法师、大洞法师、三

洞法师等。

    炼师 修炼高深的道士。起初多指修习上清法者。《唐六典》卷四云:“道士修行

有三号:其一曰法师,其二曰威仪师,其三曰律师。其德高思精,谓之炼师。”LG这反

映了唐统治者推崇上清修炼法的情况,因为上清派道士偏重于个人修炼。例如,唐睿宗、

玄宗皆称司马承祯为“司马炼师”。《龙鹤山成炼师植松柏碑》谓上清派女道士成无为

(丹棱人)“调形炼骨,却粒茹芝”LH。《茅山志》记北宋茅山二十三代宗师朱自英曾

与明真张炼师(即张绍英)居积金山顶试辟谷术。后又泛称行内丹等修炼法者,例如称

宋修绝粒之女道士陈琼玉为“妙靖炼师”,金元修内丹的全真道士李志源为“圆明真人

李炼师”。

    炼师与法师的主要区别在于:法师侧重于传授经箓、修斋行道,炼师侧重于修炼内

外丹。

    律师 传授戒律之师。早期道教戒律是与经教一并传授,由法师兼此任,故无律师

专名。自唐以后始有律师一号。后世全真道重视戒律,律师称号颇尊。《金盖心灯》载,

全真龙门派称其各代主要传人为律师,如第七代王昆阳(名常月)律师,第八代伍冲虚

律师等。《白云观志》所载历代住持,多由律师担任。

    祖师、宗师 祖师为各道派的创始人。例如正一道称张陵为“祖天师”,全真道称

王嚞为“重阳祖师”。宗师则为各派传道的首领,如茅山宗尊历代传宗人为“第若干代

宗师”,全真道、正一玄教皆称首领为“某某大宗师”。又泛指师之师。

    《要修科仪戒律钞》卷三云:“师之师准祖师,祖师之师准曾祖,曾祖之师准高祖,

高祖之师,一号宗师。宗师至弟子身,是为五代祖师。”LI住持、方丈 宫观首领或主

持人。南朝时代称“馆主”,如陆逸冲、丁景达、冯法明称华阳馆主,许灵真称嗣真馆

主。

    唐代以后则称“观主”,如黎元兴称至真观主。又号“法主”,如孟静素称至德观

法主。《唐六典》卷四云:“每观观主一人,上座一人,监斋一人,共统众事。”LJ唐

以后多称观主为住持,后世则住持亦号“方丈”。“方丈”一名较晚出,实由“上座”

嬗变而来,实际上是一种荣誉职称。全真道重视传戒,故方丈多由律师担任,平日不管

观中事务,传戒之后就退居后院。此外,还有监院、都管、知客、都讲等各种名号。    
  注:

    ① 《老子想尔注校证》44页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91年

    ② 《太平御览》第3册2943页,中华书局影印本

    ③④⑤⑥ABACAHAKLCLDLELFLI 《道藏》第6册139页,139页,第24册728页、729页,

第6册983页,979页,982页(按:“著”原作“苦”,今据《正一法文天师教戒科经》

校改),第22册300页,第9册872页,872页,第6册172页、171页,第9册825页,第3册

454页,第6册933页,文物出版社、上海书店、天津古籍出版社联合出版,1988年

    ⑦ 《燕翼诒谋录》卷三,《学津讨原》本,上海博古斋据明汲古阁本影印

    ⑧ 《汉书》第10册3164页及第5册1422页,中华书局,1962年

    ⑨ 《论衡注释》第2册421页,中华书局,1979年

    ADAE 《后汉书》第5册1279页,第8册2300页,中华书局,1965年

    AF 《南史》第3册970页,中华书局,1975年

    AG 《屈骚指掌》卷四,北京古籍出版社影印本

    AIAJ 《三国志》第5册1110页,第3册606页,中华书局,1959年

    LB 《史记》第1册257页,中华书局,1975年

    LGLJ 《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》第595册49页,49页,台湾商务印书馆,1986年

    LH 《道家金石略》143页,文物出版社,1988年